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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讯 9月15日,近日针对奋达科技子公司竞拍取得东莞土地使用权一事,业内人士质疑称流程不符合公司章程。对此,奋达科技相关人士回应称,关于此事早在第二届董事会时就有决定,现在只是落实而已。
9月9日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奋达科技”)披露一则《关于子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显示,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奋达科技有限公司在东莞市国土资源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地块编号2017WT045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成交价为132,480,000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土地用于打造清溪消费电子生产。
业内人士质疑称,根据奋达科技于2017年4月21日披露的《公司章程(2016年12月)》第一百一十一条:单项金额在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值20%以下的股权投资(不包含对证券、金融衍生品种进行的投资)、经营性投资行为需由公司董事会履行审议程序(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下,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的交易事项授权董事长审批)。
而根据奋达科技披露的最近一期经审计财报,2016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924,737,405.59元。基于此,奋达科技全资子公司本次132,480,000元人民币的对外投资行为实已触发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条件,但截至2017年9月12日,并未在深交所官网及巨潮资讯网查询到任何董事会决议公告文件。
奋达科技相关人士回应称,就东莞生产此事在第二届董事会时就有决定,现在只是落实而已,如有疑惑可以翻阅以往二届董事会的议案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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