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7月30日电(记者仝莉)昨天,湖南省纪委在其主办的三湘风纪网公布了湖南省纪委调研法规室负责人就《关于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接受记者访问的实录。该负责人表示,有人质疑“生子祝寿禁办酒”属于利用公权私权是没有道理的。党有党纪,国有国法。是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就应当遵守党纪政纪国法,正如网友说的,你接受不了,可以,可以辞去。如果因为这而要求、辞职,我想不会有人挽留。
该负责人坦言,人人家里都有父母,为老人做七十大寿、八十大寿、九十大寿、百岁大寿是应该的。生孩子也确实是家里的大事喜事,应该庆祝。但这毕竟是自己家里的事情,与别人有什么关系?自己家里人和亲戚来祝贺就行了,没有什么理由要别人来送礼。再说,为老人做寿,自己生孩子是大事,那人家建房子、就业是不是大事?现在操办喜庆事宜之所以五花八门,就是这样攀比出来的。有的人本来不想去送礼的,碍于情面,不得不去,去了又觉得自己吃了亏,就想方设法找个理由请客收礼,如此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有了这个,对那些送礼的人来说是一种。
至于车队规模不得超过8辆,是为了防止大操大办。现在有的人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车辆几十台,阻碍交通,影响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目前,《暂行》还处在征求意见的阶段,湖南省纪委将对网友的意见和进行梳理、分析,相关情况将通过三湘风纪网进行发布。征求意见工作结束后,将向省委和省纪委常委会议全面真实地汇报征求意见情况,在文件修改时尽量吸纳广大网友的合理,使决策更科学、更体现。
附:湖南省纪委调研法规室负责人就《暂行》的起草接受三湘风纪网专访(全文)
7月29日,省纪委调研法规室负责人就《关于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等相关事宜,接受了三湘风纪网的专访。
三湘风纪网:省纪委、省监察厅早在2005年9月就出台了规范婚丧喜庆事宜的文件,为什么现在又要出台《暂行》,初衷是什么?
答:早在2005年9月,省纪委、省监察厅就下发了《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的》(湘纪发〔2005〕12号)。这个文件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借机,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近年来,全省各地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12号文件因在规范对象、内容及程序等方面的局限性,已不适应新的形势,亟需修订:
一是12号文件仅限于规范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没有把所有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纳入进来。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目前尚处于制度真空状态;
二是12号文件着重管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借机问题,但目前婚丧喜庆操办过程中的问题除了借机问题外,还有其它几个问题正愈演愈烈,影响很坏、群众意见很大,亟需一并治理。首先是操办宴请的名目越来越多。除了婚礼、葬礼、祝寿、生日、满月、乔迁、升学、升职、参军等传统项目以外,购房、购车、结婚多少年、夫妻加起来多少岁,甚至装修一间客厅,也成为宴请名目,有的地方宴请之风已经陷入恶性循环;其次是干部群众不堪重负。近年来,礼金逐年水涨船高,有的干部反映,请帖如同“罚款单”,雪花般地飘来,一年的工资收入还不够支付酒席钱,严重影响家庭生活和社会稳定;再次是铺张浪费现象严重。讲排场、比阔气,相互攀比,浪费惊人,助长奢靡之风,带坏社会风气。
因此,这次拟出台的《暂行》,在约束对象上范围有扩大,从领导干部扩大到了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在立法目的上任务有增加,突出“两个要管”,即既要管借机等问题,又要管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等作风问题。把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这一块管好了,对扭转民风和社会风气,也能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
三湘风纪网:请您介绍一下《暂行》的调研过程以及起草思。
答:省纪委调研法规室作为文件起草单位,在领受任务后,便研究确定了起草原则:简短、好记、易行。征求意见稿共10条,约1000字,基本上是按照6字原则起草的。文件起草的酝酿时间较长,关键是在文件基调和宽严程度的把握上:不搞几条硬一点的制度,就不管用,刹不住歪风,还不如不搞;设计了过硬的制度,又担心“大”不配合,“小气候”难维持,文件最终难以执行。党的以来,中央把作风建设摆在一个更加突出的,态度鲜明,措施有力。我们认为,在当前加强作风建设和全党开展群众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下出台这个制度,时机已经成熟,梗阻会相对较少,执行也将更加顺畅。
文件起草经历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研究起草。起草人员展开了广泛调研,收集并研究了全省14个市州及外省相关文件,在此基础上反复研究,起草了文件初稿。
第二阶段,书面征求意见。初稿出来后,书面征求了省纪委有关内设机构和全省14个市州纪委党风室的意见,并进行了修改。
第三阶段,座谈征求意见。省纪委领导带领工作人员,分别在岳阳、株洲、怀化、张家界、永州等市及岳阳县召开了7个座谈会征求意见,共有136人参加座谈,分别是市、县纪委,市、县部门负责人,县委、县长,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人,国有企业负责人及一般干部等。在张家界专门开了一场没有领导干部、只有一般机关干部和乡村干部参加的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人员一致对省里出台这个《》表示欢迎和,也对文稿的部分条款提了一些修改意见。对文稿的核心条款,绝大部分代表表示,认为是真正的“减负”。根据座谈情况,调研人员再次对文稿进行了修改。
第四阶段,请示上级主管部门把关,分别书面向省纪委领导班子征求修改意见,并根据反馈的意见对文稿进一步作了修改。
第五阶段,审议。省纪委常委会议进行专题审议,为充分听取、吸纳民智,省纪委常委会议决定在三湘风纪网公开征求意见。
三湘风纪网:请您介绍下《暂行》的核心内容?
答:《》的核心条款是前6条,即“五个不准”+“报告制度”。
第一条可以宴请的种类只能是婚礼和葬礼两种情况,其他事宜一律不准邀请和接受亲戚以外的人员参加。对婚礼的宴请规模作了顶格,葬礼因考虑风俗及实际情况没有作规模,但要求从严控制规模。这不是放宽尺度,而主要是从文件严谨易行的角度考虑的。在开展调研和座谈中,大家对这一条的认同度较高。绝大部分参加座谈的同志认为,只准操办婚礼和葬礼,宴请频率就会减少一大半。
第二条和第五条,是不准收受礼金和贵重礼品,也不准给亲戚以外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送礼金和贵重礼品的。座谈中对这两条讨论相对较多。虽有个别反对和少数质疑,但支持者占绝大多数。我们认为,这两个不准,是整个文件价值所在。
三湘风纪网:《暂行》中第二条和第五条关于不准收礼、不准送礼的,其理由和依据有哪些?
答:设计这“两个不准”,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理由和依据:
一是操办宴请成风的主要原因,是送礼和收礼陷入了恶性循环,如果不准收受礼金或贵重礼品了,操办方就没有了原动力,大操大办之风自然就会“降温”。
二是“两个不准”有深厚的群众基础。省纪委去年有两项性措施“中餐禁酒”和“酒后禁驾”,执行效果非常好。分析其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是“两禁”符合广大干部内心,具备群众基础,大家都可以心安理得拿纪律来拒酒,面子上过得去。不准收受礼金或贵重礼品,再加上第七条的送礼也要追究,用参加座谈人员的话说,“省纪委的尚方宝剑给到位了”。
三是“两个不准”本来就是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是防止借机的重要措施。不收礼、不送礼的,好像有点“不近人情”,但在其他国家和民族的文化中,则是很正常、很自然的事,即使是我国的传统文化,也不是现在这么庸俗。过去,遇到同事、朋友等办喜事,大家一般都是凑个“份子”,办丧事,一般是买点鞭炮、花圈之类,很少有送钱的。我们这次不准送礼金和贵重礼品,但对表示心意的小礼品没有,这并非不近人情。
四是任何或制度出台,不可能皆大欢喜,只能做到大多数人受益。“两个不准”一旦实行,客观上短时间里会损害一些人的利益,即已经送出礼金但尚未操办过喜庆事宜的人面临“投资”收不回来的情况。但是,“两个不准”能给绝大多数人减轻负担,能使人际关系变简单、社会风气有好转,从长远来看,对大家都是有益无害的。我们认为,“两个不准”只要在纪律的高压下运行半年至一年的时间,就会度过利益失衡期,待大家逐步适应新规矩,喜庆事宜的操办就会进入一个良性循环轨道。再者,话说回来,一般来讲,我是说一般来讲,别人办事你送了礼,现在新的出来了,不准送了,但别人也会利用其他方式还给你的。
也有少数人提出,关系很好的同学、朋友、同事有喜庆事宜,不送礼太难了,希望省里开个口子,定个200-600元的标准。我们认为,这个不能采纳,因为给礼金定标准不仅没有上位法依据,而且是违反法律和纪律的,更何况,全省各地经济发展情况与风俗习俗不一,很难从全省角度定出标准。
三湘风纪网:有的网友对第四条“不准违规公务用车,严禁执法执勤等特种车辆。婚礼和殡葬车队规模不得超过8辆”有不同看法,你怎么看?
答:个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没有理由公车。能公车的人,一般是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我们作出这样的,绝大多数的人应该能理解。车队规模不得超过8辆,是为了防止大操大办。现在有的人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车辆几十台,阻碍交通,影响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三湘风纪网:有网友说,做寿、生子是人生大事,这都不准办酒,是利用公权私权,你怎么看?
答:这两天我也看了网友们的评论,客观地讲,多数人是持肯定态度的,有的网友肯定这个的同时,担心执行不能到位,这一点我能理解。至于你刚才说的,做寿、生子是人生大事,请客是利用公权私权,我不认同。我们这个在起草前就注意了这个问题。人人家里都有父母,为老人做七十大寿、八十大寿、九十大寿、百岁大寿是应该的。生孩子也确实是家里的大事喜事,应该庆祝。但这毕竟是自己家里的事情,与别人有什么关系?自己家里人和亲戚来祝贺就行了,没有什么理由要别人来送礼。再说,你为老人做寿,自己生孩子是大事,那人家建房子、就业是不是大事?现在操办喜庆事宜之所以五花八门,就是这样攀比出来的。有的人本来不想去送礼的,碍于情面,不得不去,去了又觉得自己吃了亏,就想方设法找个理由请客收礼,如此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有了这个,对那些送礼的人来说是一种。说这个是利用公权私权,就没有道理了。党有党纪,国有国法。你是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就应当遵守党纪政纪国法,正如网友说的,你接受不了,可以,可以辞去。如果因为这而要求、辞职,我想不会有人挽留。
三湘风纪网:有的网友说领导干部与一般干部要加以区别,不同地区也应该有区别,你怎么看?
答:原来省纪委12号文件只了领导干部,对一般国家工作人员没有。在执行过程中确实有些问题。比如,一个单位,少则几十人,多则几百人,家里只要有点事就办酒席,领导干部都要去,不去的话,办酒的人好像没面子,每次都去,领导干部也承受不了,所以文件下发后执行不到位。要想改变这种风气,树立良好的党风政风,就必须要求每一个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应该有职务之分,也不应该有地区之别。
三湘风纪网:文件一旦出台,省纪委将如何抓好落实?
答:目前,《暂行》还处在征求意见的阶段,我们将对网友的意见和进行梳理、分析,相关情况将通过三湘风纪网进行发布。征求意见工作结束后,我们将向省委和省纪委常委会议全面真实地汇报征求意见情况,在文件修改时尽量吸纳广大网友的合理,使决策更科学、更体现。关于文件出台后的执行落实问题,省纪委常委会议很重视,已安排有关内设机构调研和制订方案。至少有这么几个方面会考虑进去:一是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二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会加督检查的力度,包括明察暗访;三是实行举报励制度;四是加大惩处力度。对那些顶风违纪的,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采取其他组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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